法院审理后认为,杨女士因家庭琐事持臂力器击打被害人头部致其颅脑损伤死亡,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,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应依法惩处。
“我要知道后来会发生这样的事,绝不会让女儿去幼稚园。”1月6日,郑鑫告诉重庆晨报-上游新闻记者,事发当日上午,女儿宋小思(化名)在四川成都青羊区的清波红苹果幼稚园操场上摔倒了。“医院的医生告诉我,女儿被送来的时候,胳膊是S形的。”
《积极的财政政策如何提质增效、更可持续?解读》公诉机关认为,杨女士采取暴力手段故意剥夺他人生命,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,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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